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:“每个瞬间,你看到孩子,也就看到了自己;你教育孩子,也就是教育自己,并检查自己的人格。”大概也就是这么个理儿吧。
2016-03-05
[作者] 神墨总部

儿子喜欢吃零食。像我,小时候也喜欢吃,可那时候的我们,除了花生红薯以外似乎没别的什么零食吃。现在小孩子们的零食种类那叫一个多。

       一放学,见到我的第一句话:“妈妈,你带了什么吃的?”吃完了还是不停地叫唤,“我要东西!我要东西!”

       “你要什么东西?”

       “东西就是东西嘛。”

       “那我拿葡萄干给你吃。”

       “吃完了葡萄干,我还要别的!”
        ……
       不给零食吃肯定不现实。给吃了吧,嘴巴里的没吃完就开始索要下一个,没完没了……我们母子俩就经常为了零食发生摩擦,产生不愉快,为此我苦恼好长一段时间……

      直到有一天看到幼儿园发的每周食谱,灵光一现,何不也给他弄一个零食表,新鲜玩意儿,刚开始的时候看到有那么个东西属于他的,很开心。每天六个格,吃一样填一格,填完了就ok。到了第三天,早早地填完了,就跟我说,“我还要东西。”

       “不行,今天六个格已经填满了。”

       “妈妈,你再画一个格。”

       “那不行,我们说好了的,每天只能填六格,要遵守约定。”

       这时候就要坚持原则了,不能轻易让步,得寸进尺,是人的天性,孩子亦如此。当然也会偶尔出现例外,哪天孩子吃了也填满了零食表,很想很想再吃一个,纠缠不止,那就破个例,可以吃,但是要列入第二天的表格,达成协议,总体上没违反约定,孩子也得到了满足,双赢,但这样的情况只能偶尔而为之,不能太频繁。

       零食表制度执行两个月有余,某天晚上一家三口逛超市,走到摆放果冻的货架旁,儿子问:“妈妈,这是什么?”

       “这是果冻。”

       “我要!”

       “可以,但是今天零食表的六个格都填满了,如果买的话也到明天才能吃,而且一天只能吃一个,答应吗?”

       “答应。”

       买完东西出了超市门口,儿子说:“我在那里逛得好开心。”他的开心是因为买了果冻,一路回家都紧紧地抱在怀里,睡觉前都还在摆弄那几个果冻,恨不得搂着睡觉。直到第二天放学回来,终于吃到了心心念念了一天的果冻,边吃还边说:“这个芒果味的果冻好甜,好开心呐!……”

       对于小时候也是个小吃货的我可以理解,美食,那是一个巨大的诱惑,而那种想吃而又吃不到的心情,真是百爪挠心。可整个过程,孩子没有耍赖,很好地遵守了约定,着实让我惊讶和意外。

       看来这个零食制度已经取得初步的胜利。类似的,在其他的很多事情上也是如此,在每次进超市前,我们约定只能挑选一个玩具,如果他喜欢的有两个,那还是只能拿一个,另一个以后再买;到晚饭时间了,孩子还想在外面玩,我们也会商量约定一个时间,到时间了就要回家吃饭……只要事前约定好,这样就避免了许多滚地耍赖的情况。做家长确实需要智慧,对待孩子,不可强攻,只能智取。

      但是最重要的,我们在要求孩子遵规矩,守约定之前,大人得先以身作则,答应孩子买玩具的就该买玩具,承诺周六去游乐场的就该周六去游乐场,说了杀猪给孩子吃,就得杀猪(当然这只在曾子杀猪的故事里才有`(*∩_∩*))说话算话数,绝不食言。千万不可为解燃眉之急,缓一时之尴尬而对孩子信口开河,乱许诺言,也不要寄希望于过几天孩子就会忘记这个不现实的念头,孩子的脑袋没装那么多乱七八糟的琐事,只有吃喝玩这两三件大事,所以他们会记得很清楚。经常我会对孩子说的一句话就是:“我答应你的,我已经做到了,你答应妈妈的,也应该做到,我们都要做个信守诺言的人。”

       教育学家苏霍姆林斯基说:“每个瞬间,你看到孩子,也就看到了自己;你教育孩子,也就是教育自己,并检查自己的人格。”大概也就是这么个理儿吧。

——摘自《神墨教育》杂志2016年第1期/总第51期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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